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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tar News, allk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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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專利信息服務網站透露,KARA經紀公司于去年12月7日,對和KARA有關的85個項目申請了專利商標權。
雖然目前只是申請狀態,還沒有生效,但是一旦申請完成,成員們就無法在未經允許的情况下使用“KARA”的名字活動。
一些猜測認爲DSP是預測到了KARA的離開,試圖以這種方式占據優勢。
藝人們轉移經紀公司一定要面臨的問題就是商標權。原公司一般不會允許藝人離開後還是用以前的組合或專輯等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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