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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不是為賺更多錢,只是要知道成員們的活動內容和方向。但經紀公司已失去了信任和透明性。”向經紀公司DSP媒體通報解約的KARA三名成員(鄭妮可、韓勝妍、姜智英)家長24日在接受採訪時,就與經紀公司發生矛盾的背景做出了上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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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具體的採訪內容。


問:什麼時候對經紀公司失去了信任?

答:如果經紀公司更關心成員,並與家長進行溝通的話,事情也不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在李代表病倒後,開始暴露出各種問題。經紀公司試圖隱瞞李代表住院的事實。我們向經紀公司發送電子郵件要求介紹李代表的近況以及成員們活動內容,但他們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問:具體哪些方面不夠透明?

答:經紀公司DSP讓成員在日文“專屬合同”上簽了字,當時說那是“日本藝人註冊文件”。雖然公司給成員看了韓文版合同,可是內容晦澀難懂。等到後來要求提供複印件的時候,公司拒絕了我們的要求。

此外,DSP的日本分公司DSP日本,用KARA的名義在日本簽了一些合同,可是KARA並沒有委任這種權利。那些合同規定,如果合同內容未能落實,KARA要承擔很多責任,但經紀公司沒有就此進行說明。

DSP和DSP日本雖然法律上是兩家企業,實際上是一家企業,KARA不知道這兩家都簽訂了哪些合同,卻由DSP日本先扣取日本活動期間發生的利潤,這等於是DSP雙重收利。


問:經紀公司對KARA在韓國和日本的活動支付了合理的報酬嗎?

答:去年9月和12月經紀公司給了她們有關唱片和廣播活動的報酬。去年9月,為了拿到從1月至6月的薪水首次見到了經紀公司負責人。但在唱片和廣播方面出現了虧損,通過參加各種活動才實現了微薄的利潤。


問:KARA在韓日兩國大受歡迎的情況下你們向經紀公司提出解約要求,因此有些人認為這與金錢問題有關。

答: 我們並不要求給我們更多錢,只想了解成員的活動內容和計劃,至少每兩三個月向家長們說明一次活動情況。當我們問經紀公司,以去年12月底為準除了結算的內 容外,有沒有其他合同時,他們回答說沒有。但在我們屢次發送郵件追問後,才得知除此之外還有20個合同。由於這種情況重復出現,很難再維持同經紀公司的信 賴關係。


問:通報解約的三名成員對此次事件有何種想法?

答:她們願意圓滿解決問題,並繼續以五人的形式展開活動。


問:三位家長的要求是什麼?

答:我們並不希望KARA成員多年的努力變成泡沫。希望繼續以五人組合展開活動。為了孩子們的前途,我們有意做出一些讓步,與經紀公司達成協定。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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