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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SM阻撓JYJ活動這一行爲勒令SM賠償2000萬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51部審判長金大雄)下達如下間接强制命令:“不允許SM對JYJ的活動進行阻撓,就此違法行爲初審决定罰款2000萬。”
法 院在裁决書上指出:“在2009年10月27日下達了終止專屬合約效力的假處分决定後,從SM在2009年11月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應該繼續履行合約以及 在2010年10月2日的Waner Music Korea內容上得到證實,認定要求終止JYJ的World Wide唱片製作和流通,幷且妨礙JYJ演藝活動的行爲是違法行爲,因而下達間接强制命令。”
韩文来源:韩网
中文来源:依暮映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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