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非關男女,肉體就是他(她)們最大的武器。男性的肉體消耗在戰場上,女性的身體消磨在「戰床」上。
無論是在戰爭或和平時候,女性的「肉體武器」都是很管用的。肉體往往是可以「交易」的重要商品。有時候她們被人拿來「交換」(某種利益處),有時候她們自己主動交換。陪睡常常是「化整為零」,分割「交換」的一種過程。
或許因為無論要求者或順從者,都覺得這種事並不光采,所以它慢慢發展成潛規則。但無論它「潛」得有多深,卻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不論東方西方,一直都存在著的。這種潛規不見得每個人都想使用,但總是有人在使用。
其實不只在娛樂界,在任何職場,從一般工作單位到政界、到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間諜網,都不乏陪睡的例子。
張紫妍的悲劇,並非讓大眾「發現」了娛樂圈有「陪睡」,或是「證實」了娛樂圈有「陪睡」(的傳言)。只是「證實」了張紫妍(及一些相關藝人)有陪睡的事實而已。因為在大眾心目中,就像相信有外星人一樣,早就深信娛樂圈裡有「陪睡」這番事實了。
張紫妍的悲劇是個「特例」。並非說發生「陪睡」這回事是特例,而是在檯面下眾多潛規則CASE中,一個「不幸」被爆出來的例子。
張紫妍的不幸遭遇曝光,主要在於它的境況太過誇張。如果不是搞到鬧出人命又留下遺書,這種惡行是不容易被大眾知道的。
至於為什麼會是張紫妍?只能說,韓國人真的比較過份。未成名藝人所簽的「奴隸契約」,內容有夠苛刻是出了名的。而張紫妍所屬的那家經紀公司,更是劣中之劣(搞不好還有黑道背景)。
如果張紫妍已經是大咖,或許情況還不至於那麼糟。但慘就慘在她仍處在「中咖」、甚至「小咖」的階段。由於再也無法忍受「惡魔的飽食」,她只好選擇以「自殺炸彈客」的方式自殺兼爆料,企圖跟那些魔鬼同歸於盡。
張紫妍的悲劇能改變多少潛規則,我不知道。但重點之一是,沒有過分的野心,就不會讓「潛規規」這隻「野獸」可趁之機。身體自主與性自主重要,還是名利與星光重要,這都考驗著女性同胞們的智慧與抉擇。
至於如何制裁這些「潛規則」的野獸呢?悲觀的說,如果父權沙文主義繼續掌管這個社會,制裁的力量是很有限。但一旦姊姊妹妹站起來,掌管了經濟(或管理)大權,那麼,這就是一個不一樣的新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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